福州市鼓一小嘉达校区项目监测(基坑、边坡)、主体建筑物观测及桩基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1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所属行业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福州市鼓一小嘉达校区监测(基坑、边坡)及主体建筑物观测 |
1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665082 |
5000 |
2 |
2-1 |
福州市鼓一小嘉达校区桩基检测 |
1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809470 |
8000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及以上资质。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且应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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