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情况: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广东省廉江市车板镇广东廉江核电站一期工程项目
现场建设规模:廉江核电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非标设备一批(前置阳床、高速混床等)
项目整体进度:2024年10月31日到货。
2.2招标范围
(1)前置阳床、阳床树脂捕捉器、高速混床、混床树脂捕捉器各12台;
(2)前置阳床树脂再生罐、废水树脂捕捉器各4台;
(3)混床树脂分离罐、混床阳树脂再生兼储存罐、混床阴树脂再生罐各2台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认真研读以下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本招标活动,有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建立了能满足HAF003、ASME NQA-1等同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应具备至少2个600MW火电机组凝结水混床系统/树脂再生等或1个核电凝结水混床系统/树脂再生等的合同业绩或交付业绩,且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页或交付证明文件等);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其他要求:付款方式偏离:所要求的的付款方式为10%(预付):30%(发货):35%(到货):20%(调试):5%(质保),详见合同模板,允许提偏离,但:预付款比例不能超过投标总价的20%,质保金不允许有偏离,否则视为实质性商务偏离,作废标处理。本项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需满足,并须在投标人编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回应。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信息
服务费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信息服务费,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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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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