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名称:开封交运集团宋城站光伏轻钢结构屋面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FDZB-F-2023-392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内容:拟在宋城站站房屋顶4000平方米建设800KW光伏发电设施(采用阳光棚形式,以保证屋顶防水),以及所需光伏板、逆变器、配电箱、组件等太阳能发电相关设备,屋顶除光伏板位置外其余约1000平方米使用轻钢结构和彩钢板满铺,将屋顶四周约280米排水沟拆除重砌、重新铺设防水卷材及重新整改排水,满足宋城站站房25年内防漏,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方案图纸要求。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项目金额:约248万元
7、质量要求:合格,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并通过验收
8、工期:40日历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承修、承试的电力施工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zxgk.court.gov.cn/shixin/)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注:本项目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请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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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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