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50吨转炉挡渣锥、挡渣锥固定杆采购(年度招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企业自筹,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拥有新、老两个生产系统,具备年产900万吨钢生产规模。主要品种:HRB400E、HRB500E、HPB300E、Q195、Q195L、Q215、Q235、30MnSi、英标460以及45钢、20钢、65钢等钢种,部分钢种过精炼。炼钢厂老区1台4机4流板坯连铸机,为18吨中间包,可生产165mm*280-575mm断面小板坯,拉速最高2.0m/min,具备月生产10万吨钢的能力。
钢铁冶金企业在炼钢转炉冶炼工序生产过程中,在转炉冶炼末期出钢工序需要对转炉进行挡渣操作,防止出钢后期下渣,可以有效减少钢包渣量,提高钢水质量和缓解钢包包衬侵蚀,挡渣锥挡渣是转炉炼钢挡渣的方式之一,主要由耐火材料组成。主要利用挡渣锥的密度介于钢水和炉渣密度之间,在出钢末期,利用挡渣车将挡渣锥放置在钢出钢口钢水上方,借助挡渣锥导向杆进入出钢口后,随着钢水液面的降低,挡渣锥降低至出钢口位置,钢水顺着挡渣锥表面的凹槽流入钢包,炉渣被挡在炉内,达到挡渣的目的。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要求入围单位3家,本批次采购量由排名第一名入围单位执行(挡渣锥5000支,挡渣锥固定杆5000支),后期根据招标人现场需求数量与3家入围单位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报表(可在投标文件提供)。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项转炉挡渣锥、挡渣锥固定杆供货业绩(附对应发票);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技术指标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
(3)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须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非制造商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5日8时00分到2024年3月11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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