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YZB-2024-0302
2.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2023年薄改双师课堂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2258400.00元
4.最高限价:2258400.00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长春市朝阳区2023年薄改双师课堂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指定地点
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06日至2024年03月12日,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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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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