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40219163323-00072652
项目名称:机动车配件、电动平衡车、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行车记录仪、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监督抽查
预算编号: 0024-00055957, 0024-00055924, 0024-00055951, 0024-00055930, 0024-00055961, 0024-0005596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709000元 (国库资金:1709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74000.00元,包2-95000.00元,包3-630000.00元,包4-360000.00元,包5-315000.00元,包6-135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行车记录仪抽样检测费
数量:20
预算金额(元):174000.00
简要规则描述:行车记录仪,抽查批次数:20;
标项二 包名称:电动平衡车抽样检测费
数量:10
预算金额(元):95000.00
简要规则描述:电动平衡车,抽查批次数:10;
标项三 包名称:机动车配件抽样检测费
数量:42
预算金额(元):63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机动车配件,抽查批次数:42;
标项四 包名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抽样检测费
数量:60
预算金额(元):36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抽查批次数:60;
标项五 包名称: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抽样检测费
数量:35
预算金额(元):315000.00
简要规则描述: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抽查批次数:35;
标项六 包名称: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抽样检测费
数量:15
预算金额(元):135000.00
简要规则描述: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抽查批次数:15;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时间一年。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要求的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声明函方能享受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供应商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站)承担检验工作的,可提供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站)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载明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作为供应商参与投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有效期应当能覆盖相关产品抽检任务的完成,具体抽检时间详见采购需求表,如有效期不满足此要求,可提供期满延续的证明或承诺文件;
(2)供应商应具有能全部覆盖所投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组成的联合体应具有能全部覆盖所投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资质,如因标准更新尚未取得相应资质,可提供扩项的证明或承诺文件;
(3)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关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主体的规定;
续见本公告第七条“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4日至2024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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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