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文化功能场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4B407GC008F
项目名称: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文化功能场所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1.6407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文化功能场所建设项目(详见图纸及工程清单)。
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见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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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3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③提供承诺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报价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 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交证书复印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报价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9. 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10.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6日 至 2024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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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