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度承德院落污水清理服务(2024-JLZLAC-F4005)(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3-06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地点:河北省承德市
(二)本项目概况:
1.项目服务范围:双桥区1点位,10个化粪池,86个污水井,污水管道约2170米;双桥区2点位,1个化粪池,23个污水井,污水管道约350米;双桥区3点位,1个化粪池,23个污水井,污水管道约350米。
此服务项目主要工作是按照甲方通知要求对以上3个点位污水进行日常清理和对管道进行疏通等相关工作。
2.项目服务期限:预计为2024年3月20日-2025年3月20日。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四、投标人资格
1.参加投标的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含)以上,经营范围须包含此项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要求的污水清理、管道疏通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设施设备,具有较好的售后团队和服务,且具有24小时到达现场服务的能力,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3.不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报价或分包转包。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复印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完税证明(最近连续1年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最近连续1年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资料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资料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供应商记录名单,并3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采购活动。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3月6日至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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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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