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2024年防爆人体静电释放装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24-03-06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人体静电释放装置PS-A2-含语音报警功能 | 10.0 | 套 |
2 | 锂电池ER14505 3.6V 2700mAh | 30.0 | 只 |
3 | 防爆型人体静电消除器PS-AK-声光报警 | 10.0 | 件 |
4 | 锂电池ER26500 3.6V 8800mAh | 30.0 | 只 |
序号 | 基本资格要求 | 类型 |
5.1 |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 否决项 |
5.2 |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否决项 |
5.3 |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 否决项 |
5.4 |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否决项 |
5.5 |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否决项 |
序号 | 其他资格要求 | 类型 |
6.1 | 投标商需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产品设备完全满足技术要求及答复、澄清的要求,且满足现场安装空间要求,技术要求中★号项目为否决项,不接受偏离,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技术规格相应/偏离表),▲项超过3项不符合即否决投标。书面承诺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 | 否决项 |
6.2 | 投标产品业绩:标的物具有不少于3年(超过投标日3年)的运行业绩,需提供至少一份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需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名称、物资名称、供货数量、供货日期信息等;投标商需提供标的物近三年业绩(自2021年3(含)月起,累计业绩不得少于15万,且投标商书面承诺近3年内未发生过由于产品自身原因造成的生产事故。 | 否决项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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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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