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科技园学校项目专用教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03-06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 | 建邺区西城路以西、楠溪江东街以南、金洲苑以东 |
规模: | 详见招标文件 |
建设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 | 专用教室设备采购 |
数量: | 一批 |
技术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 | 施工现场,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完成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
(2)财务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
(3)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业绩: |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实验室(或专用教室)设备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别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以合同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载明得金额为准,提供得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4)信誉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5)其他要求: |
a、投标人提供金融机构或资信评估机构或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A级及以上资信等级证书或信用报告。(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b、本项目是专用教室集成型实验设备采购,对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内容不作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3-26 09:15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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