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燃料公司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
2.2 规 模:
华能燃料公司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咨询服务招标
2.3 标段划分:
华能燃料公司苏州港太仓港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咨询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
2.5 服 务 期:
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后15日完成初步设计审查技术咨询报告;招标人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后15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咨询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完成后5日内完成报告完善及修改。
2.6 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现行水运工程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对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具体审查技术咨询内容如下:
1、核查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与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文件的符合性。
2、核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
3、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
4、展开现场查勘、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咨询报告、召开审查会议、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及会议要求对报告进行完善,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0年内,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批复(审核意见)文件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10万吨级及以上散货泊位【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独立投标人的业绩】业绩(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设计设计规格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设计业绩指的是: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港口工程、港航工程、航务工程、港工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其中一项或类似的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03月07日09时00分起至
2024年03月14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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