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拟对所需的“西延高铁西安段330千伏供电工程渭河生态区生态评价与修复措施方案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用自有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新建西延高铁西安段330kV供电工程,共建设7回330kV线路,其中临潼北π入乐林I线(林溪站)/临潼北-奥体同塔双回线路,在西安市高陵区G5京昆高速东侧,贾家村南侧跨越渭河,共有12基铁塔位于渭河生态区范围内。根据《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在渭河生态区范围内,建设桥梁、道路、管道、缆线等基础设施,应符合渭河生态保护利用规划,合理布设,做出相应的生态评价,提出生态修复措施,由省渭河生态区保护机构对修复措施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审批。
项目地址:西安市。
采购范围: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具体内容:
1)调查了解渭河生态区概况、保护范围及管控要求,重点查明本工程在渭河生态区的占用情况,调查生态区植被、土地利用、生态系统等现状情况。
2)分析预测项目建设、运行对生态区的影响情况,对项目选址选线、工程规模、平面布置等进行生态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减轻或者消除不利影响的生态修复补救措施。
3) 提出具体的实施计划与管理措施,估算保护修复补救措施费用。
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内,提交符合甲方要求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取得最终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性文件。
待甲方资料提供齐全后乙方40日内提交报告送审稿,3个月内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关于本工程的批复。
服务项目规模、人员要求、岗位职责等详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如下: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
(2)投标人在生态环境部建设的全国统一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中注册登记,并且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人员,且可在平台被查询。
3.3 业绩要求
近三年,具有生态评价与修复措施论证或环境影响评价等同类或相似业绩。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公开通报批评。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生产事故及人身死亡事故,未发生因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资格评审方式
采购人将组织评审专家对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方式,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2日9:00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8日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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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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