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河县中心医院新建医院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3-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中心医院新建医院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中心医院新建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清开审招标核[202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76.07%;23.93%,招标人为清河县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规划用地面积约196亩。项目按照分期建设进行实施,本次进行实施的为一期部分,一期建筑面积104998.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0151㎡,地下建筑面积:14847.1㎡。建设地点:清河经济开发区珠峰路东侧、长江街北侧、三羊街南侧。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计划工期:900天。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8 00:00:00至2024-03-14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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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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