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DCCG2024011
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沿江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综合管网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61,413.2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肇庆市鼎湖区沿江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综合管网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61,413.2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开关电器设备 |
肇庆市鼎湖区沿江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综合管网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61,413.23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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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相关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相关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相关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详见公告相关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庆市鼎湖区沿江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综合管网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庆市鼎湖区沿江片区发展综合提升项目综合管网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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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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