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24914024]2024年胜利油田292902有源电力滤波器(APF)框架协议招标有源电力滤波器招标公告
2024-03-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4914024】2024年胜利油田292902有源电力滤波器(APF)框架协议公开招标(WZ20240327-2929-1979-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有源电力滤波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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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有源电力滤波器3P/0.38kV 700A/400V/有源滤波 | 1.00 | 台 | 包1-有源电力滤波器 | ||||
2 | 有源电力滤波器3P/0.38kV 650A/400V/有源滤波 | 1.00 | 台 | 包1-有源电力滤波器 | ||||
3 | 有源电力滤波器3P/0.38kV 600A/400V/有源滤波 | 1.00 | 台 | 包1-有源电力滤波器 | ||||
4 | 有源电力滤波器3P/0.38kV 550A/400V/有源滤波 | 1.00 | 台 | 包1-有源电力滤波器 | ||||
5 | 有源电力滤波器3P/0.38kV 500A/400V/有源滤波 | 1.00 | 台 | 包1-有源电力滤波器 | ||||
6 | 有源电力滤波器3P/0.38kV 450A/400V/有源滤波 | 1.00 | 台 | 包1-有源电力滤波器 | ||||
7 | 有源电力滤波器3P/0.38kV 400A/400V/有源滤波 | 1.00 | 台 | 包1-有源电力滤波器 | ||||
8 | 有源电力滤波器3P/0.38kV 350A/400V/有源滤波 | 1.00 | 台 | 包1-有源电力滤波器 | ||||
9 | 有源电力滤波器3P/0.38kV 300A/400V/有源滤波 | 1.00 | 台 | 包1-有源电力滤波器 | ||||
10 | 有源电力滤波器3P/0.38kV 250A/400V/有源滤波 | 1.00 | 台 | 包1-有源电力滤波器 | ||||
11 | 有源电力滤波器3P/0.38kV 200A/400V/有源滤波 | 1.00 | 台 | 包1-有源电力滤波器 | ||||
12 | 有源电力滤波器3P/0.38kV 150A/400V/有源滤波 | 1.00 | 台 | 包1-有源电力滤波器 | ||||
13 | 有源电力滤波器3P/0.38kV 100A/400V/有源滤波 | 1.00 | 台 | 包1-有源电力滤波器 | ||||
14 | 有源电力滤波器3P/0.38kV 50A/400V/有源滤波 | 1.00 | 台 | 包1-有源电力滤波器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结算单、发票等办理结算,甲方自乙方送交全套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后180日内完成价款支付。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3.1.7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2]48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见附件)。 3.1.8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接到用户质量和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3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3.1.9 投标人须为标的物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流通商或联合体参与投标。 3.1.10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36个月至开标日前2个月(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共34个月,均按自然月计算),至少一份标的物的供货业绩,应提供合同、发票,合同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须对应,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权威认证机构出具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该报告须带有CMA或CNAS或ILAC-MARS标志。 3.1.12 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资源和环境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并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供应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 3.1.1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积极配合工业互联网标识应用和数字化交付。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7日 8:00时至2024年3月1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8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00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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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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