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市分公司印刷服务(函件)、印刷服务(集邮)、集邮票品、贵金属加工、会展活动服务、广告执行、文创商品等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2024-062
项目名称:福州市分公司印刷服务(函件)、印刷服务(集邮)、集邮票品、贵金属加工、会展活动服务、广告执行、文创商品等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及要求
  1   印刷服务(函件)   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2   印刷服务(集邮)
  3   集邮票品
  4   贵金属加工
  5   会展活动、广告执行服务
  6   文创商品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制造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载明有与本项目各合同包相关的经营项目】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①法定代表人(如为单位负责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则无需提供。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若开具的资信证明属于电子形式,提供彩色打印件视同响应本项要求);
②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7)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
(10)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11)承诺与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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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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