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凤县建制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凤县建制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县建制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零部件
凤县建制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0,800,000.00
10,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建制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至今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7)企业开具的近三年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之日止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12日至 2024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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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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