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网点防火、防盗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1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采购网点防火、防盗门,包括供货、保修、售后维保等。预算金额:23.87万元。本项目设置限价(详见下表),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单价限价(元)
  1   三级钢制防盗门   套   36   1800
  2   四级钢制防盗门   套   39   3300
  3   甲级钢制防火防盗门   套   2   3000
  4   甲级钢制防火防盗门   套   1   4000
  5   甲级钢制防火门   套   24   1400
1.2供货要求:招标人发出的排产书面通知后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1.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全部投标产品应当是全新的达标产品,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按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提供随机资料、备品、配件及软件。
1.4质保要求:不少于贰年,保修期内提供产品全包服务。
1.5付款方式:货物运抵现场并安装完成后,经验收无问题,采购方收到发票及相关单据并确认无误后4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已交付货物总价100%的货款。采购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支付货款。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为所投本项目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非所投本项目产品制造商,须出具该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或授权函。
2.5.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项目所在地公安部门评审要求,施工完成后保证能通过当地公安和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南通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解除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1.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参加。(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3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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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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