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4-5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教育体育新闻宣传中心新闻演播室设备购置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600,000.00元 |
最高限价:6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平公资采2024201号-1 |
第一标段 |
600000 |
600000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平顶山市教育体育新闻宣传中心新闻演播室设备购置项目,采购内容包含:光纤彩色摄像机、摄像机控制单元、摄像机控制面板、彩色寻像器、曲面高刷系统大屏等;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4年03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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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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