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秀屿区市政广场篮球场看台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拨款,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2工程建设规模: 约 223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说明);
2.4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篮球场看台项目须在2024年5月1日比赛使用,中标人必须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否则每延误一天,须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0元。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4年3月11日起(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5.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3 月 20日 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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