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两年。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采购数量 |
单位 |
交货地点 |
1 |
换电锂电池梯次利用柜 |
600mm*450mm*1000mm |
10000 |
套 |
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1 |
第一名 |
60% |
2 |
第二名 |
40%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为:
(1) 产品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 |
1 |
换电锂电池梯次利用柜(600mm*450mm*1000mm) |
元/套 |
2,370.00 |
(2) 运输及保险费费率
运距 |
不含税运输及保险费费率最高投标限价 |
0(含)-100公里(含) |
2.5% |
100(不含)-1000公里(含) |
3.5%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2021年度期末资产总额应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1.6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气或电源类柜体产品累计销售业绩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税)。
2.1.7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电气或电源类柜体产品全国级黑名单的。
(11)按照《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产品入网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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