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PS-202401C2002
项目名称: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天河、黄埔、白云、花都、从化等5个区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技术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清洁生产审核(全流程)技术服务 65(每企业) 详见采购文件 422,500.00 -
1-2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简易流程)技术服务 65(每企业) 详见采购文件 227,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合同包2(越秀、荔湾、海珠、番禺、南沙、增城等6个区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技术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清洁生产审核(全流程)技术服务 50(每企业) 详见采购文件 325,000.00 -
2-2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简易流程)技术服务 50(每企业) 详见采购文件 17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提供《响应承诺函》(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1)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提供《响应承诺函》(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1)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2)提供《响应承诺函》(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天河、黄埔、白云、花都、从化等5个区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符合“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响应的在详细评审中给予价格扣除政策优惠,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享受政策优惠。
合同包2(越秀、荔湾、海珠、番禺、南沙、增城等6个区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符合“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响应的在详细评审中给予价格扣除政策优惠,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享受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天河、黄埔、白云、花都、从化等5个区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承诺函》(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
合同包2(越秀、荔湾、海珠、番禺、南沙、增城等6个区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承诺函》(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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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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