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4-2025年度可燃及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检定校准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4-2025年度可燃及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检定校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应急〔2019〕78号文中《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或校准,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现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和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固定式式和便携式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共2960台进行年度检定校准;
2.2招标范围:对全公司固定式及便携式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进行年度检定校准。设备明细如下:(具体数量和检测种类按现场实际为准)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报警器明细表
序号 报警器名称 固定式 便携式
1 可燃气 1058 239
2 氢气 75 25
3 氧气 70 255
4 氨气 29 43
5 一氧化碳 19 247
6 硫化氢 245 305
7 二氧化氯 2 4
8 二氧化硫 2 0
9 六氟化硫 13 2
10 73 32
11 臭氧 2 2
12 甲醇 4 0
13 VOC 2 0
14 二甲基二硫 1 0
15 合计 1594 1154
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报警器明细表
序号 报警器名称 固定式 便携式
1 H2S 2 15
2 丁缩醛 4  
3 二氧戊环 22  
4 环境氧气 3 12
5 甲醇 3  
6 甲醛 34 5
7 甲烷 33 3
8 三聚甲醛 26  
9 一氧化碳 9 15
10 氨气 12  
11 可燃气   14
12 合计 148 64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3月30日;按照现使用报警器实际情况分批多次进行,必须在每台报警器上年度检定(校准)有效期前完成本次检定校准,但不能提前超过20天;
2.5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6服务质量:按计量规范进行检定校准操作。对每台报警器出具国家各级机构认可的检定校准证书,满足呼和浩特石化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的使用和管理要求;
2.7安全和环保要求:符合呼石化公司HSE相关管理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注:①计量授权证书附件中的授权区域能在招标人所在区域开展检定、校准项目,②计量授权证书附件中授权检定、校准/项目名称必须包含可燃气、氧气、一氧化碳、硫化氢、氨气、二氧化硫报警器)③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四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3份及以上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检定校准业绩。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提供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
3.4人员要求:投标人需拟派至少6名及以上技术人员,全部具有二级以上注册计量师证。注:提供相应人员的证书扫描件。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②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03 月 12 日至2024年 03 月 19 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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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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