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区域中心敦煌晶澳、嘉峪关汉吉国能光伏电站反恐设备设施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2024-03-12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 求/交货地点及交 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甘肃区域中心敦煌晶澳、嘉峪关汉吉国能光伏电站反恐设备设施采购安装 |
一、供货招标范围: 为加强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反恐怖防范工作,落实《反恐怖主义法》、应对严峻的反恐怖斗争形势的现实,按照国家反恐办统一部署,甘肃省反恐办将开展电力系统达标工作检查,对未达标企业,各市州反恐办要依法责令改正,其中包括视频监控设备、电子围栏设备、红外对射设备、出入口系统设备、紧急报警系统、授时安全防护系统、反无人机系统等,以及相应的备品备件和易耗品,汉吉国能电动大门及安保门房等。(具 体详见正文)。 二、施工招标范围: 包括上述系统及设备的安装、接线、调试和试运行等,确保系统及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
供货期限:2024年03月24日前。 施工工期:2024年04月01日-2024年06月0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
1000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甘肃区域中心敦煌晶澳、嘉峪关汉吉国能光伏电站反恐设备设施采购安装 |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集团公司、东北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东北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二)专项资格条件: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5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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