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4年第一批第三方铁塔基站站址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4-03-12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4年第一批第三方铁塔基站站址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2.24万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塔类产品服务,为满足比选人对无线设备天面挂载空间的需求,由参选人提供塔桅、相关附属设施及维保服务、市电供应包干。
服务地点:廊坊。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70日内(包含站址协调、建设施工等所有时限)完成站址的全部工作并能够交付比选人使用。
服务期:自基站设备开通之日起1年。
本项目划分12个标包,每个标包中选1家单位,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12个。具体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标包号
站址名称
塔型
计划挂高(米)
县区
区域
经度
纬度
不含税预算金额(元)
1
广阳馨园小区南
落地塔
25≤H<30
广阳
城市
116.733135
39.512244
28000
2
广阳华航西校区北门
落地塔
25≤H<30
广阳
城市
116.724296
39.528310
28000
3
广阳梦红楼
楼面抱杆
3
广阳
城市
116.713504
39.561077
26500
4
广阳上善颐园含芳苑北
落地塔
25≤H<30
广阳
城市
116.679885
39.560824
28000
5
安次奥萨崎公司
落地塔
30≤H<35
安次
城市
116.650647
39.487219
31000
6
燕郊民政学院西南
落地塔
30≤H<35
燕郊
城市
116.7888
39.95037
31000
7
燕郊三湘印象东
落地塔
25≤H<30
燕郊
城市
116.84728
40.00867
28000
8
大厂广电
落地塔
25≤H<30
大厂
县城
116.95872
39.88331
25900
9
固安辛务新村6号楼
楼面抱杆
3
固安
县城
116.35154
39.42753
23500
10
固安辛务新村26号楼
楼面抱杆
3
固安
县城
116.34872
39.42653
23500
11
固安林城温泉小镇南
落地塔
25≤H<30
固安
县城
116.33522
39.21819
25900
12
安次岳家庄村西
落地塔
25≤H<30
安次
农村
116.76922
39.42885
23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下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站址服务费:
标包号
站址名称
塔型
计划挂高(米)
县区
区域
经度
纬度
报价单位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1
广阳馨园小区南
落地塔
25≤H<30
广阳
城市
116.733135
39.512244
元/年
22300
2
广阳华航西校区北门
落地塔
25≤H<30
广阳
城市
116.724296
39.528310
元/年
22300
3
广阳梦红楼
楼面抱杆
3
广阳
城市
116.713504
39.561077
元/年
20800
4
广阳上善颐园含芳苑北
落地塔
25≤H<30
广阳
城市
116.679885
39.560824
元/年
22300
5
安次奥萨崎公司
落地塔
30≤H<35
安次
城市
116.650647
39.487219
元/年
25300
6
燕郊民政学院西南
落地塔
30≤H<35
燕郊
城市
116.7888
39.95037
元/年
25300
7
燕郊三湘印象东
落地塔
25≤H<30
燕郊
城市
116.84728
40.00867
元/年
22300
8
大厂广电
落地塔
25≤H<30
大厂
县城
116.95872
39.88331
元/年
20200
9
固安辛务新村6号楼
楼面抱杆
3
固安
县城
116.35154
39.42753
元/年
17800
10
固安辛务新村26号楼
楼面抱杆
3
固安
县城
116.34872
39.42653
元/年
17800
11
固安林城温泉小镇南
落地塔
25≤H<30
固安
县城
116.33522
39.21819
元/年
20200
12
安次岳家庄村西
落地塔
25≤H<30
安次
农村
116.76922
39.42885
元/年
17400
(2)电费:
序号
报价项目
单位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1
3台(及以下)设备基础电费
元/年
5700
2
每增加1台设备额外电费
元/年
1100
备注:
1、安装数量是指无线设备:BBU、RRU、AAU数量之和。
2、若设备安装数量发生变化,价格从下一账期开始变更电费。
3、电费采用包干制,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框架下订单或结算证明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基站站址服务或塔类产品服务项目实施经验累计提供服务的站址数量不少于5个。
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及双方盖章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内容应至少包含参选人名称、合同标的、站址数量、金额、日期、签章等情况,合同内容须体现基站站址服务或塔类产品服务相关的内容,若包含多种内容,则只计取前述内容涉及站址数量,无法区分的不予计取。合同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2.1.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3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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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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