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轻骑铃木摩托车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13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物业服务 | 1供应商须为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无外资(含港澳台)背景的独立法人(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的具备独立签订此次磋商相应合同的组织,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实缴资本金、有缴纳社保的员工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证明资料提供如下: 2.1提供实缴注册资本证明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 下载的企业信息报告,如新注册公司的报告中实缴资本不显示或显示为零的,需提供银行入账回单(转账记录备注投资或实缴)并加盖公章,以上均无的无效)。 2.2社保缴纳证明文件(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具有社保局或税务局盖章的连续三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记录(参保人数为零的无效))。 2.3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文件)。 3提供开标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次增值税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24年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不能代替银行资信证明)或2年(2021年、2022年连续2年)的财务状况(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近三年的招投标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须提供声明或承诺); 6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近3年物业服务业绩(需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并清晰显示签订时间及服务期限,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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