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枫林湾项目2#栋长租公寓阵地包装、发光字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梦想枫林湾项目2#栋长租公寓阵地包装、发光字安装工程
1.2征集单位(采购人):长沙梦程置业有限公司
1.3项目预算:35万元(具体以最终审定的控制价为准)
1.4项目情况:本项目位于长沙市河西梅溪湖片区,枫林三路与麓云路交汇处。地处以枫林三路为界的南侧梅溪湖居住片区及北侧高新技术片区之间。项目地块位于枫林三路南侧,麓云路东侧。枫林三路东西横跨大河西区域,作为主要动脉连接至河东主城区。麓云路则南北向连接梅溪湖居住片区及高新技术片区,两路交界处是项目的重要城市界面。
1.5采购范围:梦想枫林湾项目2#栋长租公寓项目发光字、精神堡垒、导视标牌制作及安装。(包含不限于现场发光字、精神堡垒和导视标牌涉及到的深化设计、报批报建、制作、运输、安装、检测验收以及质保服务等。)
1.6项目服务工期:25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需提供对应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7万元的类似业绩合同(发光字或精神堡垒或导视标牌工程。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需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业绩考核期限:1095天,自合同中甲方签订的时间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本征集公告起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5日上午12:00止,(登录后查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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