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玉磨铁路野象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附属楼(室外广场、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3-14
玉磨铁路野象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附属楼(室外广场、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玉磨铁路野象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附属楼(室外广场、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e9f05861-5af9-4658-8eea-1703d439652f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e9f05861-5af9-4658-8eea-1703d439652f
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11763.79㎡。其中:活动广场总用地面积6897.30㎡,其中绿化面积4211.65㎡,硬质铺砖面积2684.65㎡;防护绿地总用地面积4866.49㎡,其中绿化面积3886.54㎡,硬质铺砖面积979.95㎡。e9f05861-5af9-4658-8eea-1703d439652f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名称: 玉磨铁路野象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附属楼(室外广场、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2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07 09:00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69.9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招标规模:总用地面积11763.79㎡。其中:活动广场总用地面积6897.30㎡,其中绿化面积4211.65㎡,硬质铺砖面积2684.65㎡;防护绿地总用地面积4866.49㎡,其中绿化面积3886.54㎡,硬质铺砖面积979.95㎡。2.招标范围:完成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交付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2.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并配合完成各阶段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含相关专项图纸审查工作),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设计变更、驻场服务、竣工图审核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2.2施工部分:完成经招标人、审图公司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等,包含但不限于实施建设阶段、资料编制归档、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预(结)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竣工验收阶段、交付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等工作。具体施工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投标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1.1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企业。1.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人牵头和各方权利义务。1.1.3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及业绩;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其业绩认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企业资质以及具有相应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具体要求如下:1.企业资质要求: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与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1.2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1.3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1.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是具有设计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无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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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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