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淖铁路电气化先期开通段检修工器具采购项目招议标公告
2024-03-13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拟对红淖铁路电气化先期开通段检修工器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红淖铁路电气化先期开通段检修工器具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GHWL 三、招标内容:根据红淖线电气化铁路开通运行需要,需为委管单位配备淖毛湖至白石湖南区段先期开通段,日常检修及抢险救援使用的工器具,以确保开通运行区段电气化铁路设备运行安全,保证红淖线运输通畅,生产组织有序(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供货周期:自接到甲方供货通知起40天内,完成供货且通过验收。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广汇集团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3、投标单位供货必须为乌铁局准入,最终由乌铁局哈密基础设施段与甲方共同验收,投标单位供货达不到基础设施段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投标单位需提供近5年内类似业绩证明不少于1份。 5、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未被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7、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售后服务能力,出具符合GB/T27922-2011标准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 8、投标人须具有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出具包括检测能力认可、试验产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等证明材料; 9、投标人应遵守本规格书中各条款并获得经过认证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证书、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认证证书; 10、除技术规格书中另作规定外,所有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标准(TB)等等同标准。当采用其它标准时,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明确提出各项设备所遵循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内容; 11、制造商的产品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或质量责任事故。对要求须按生产许可证和制造特许证生产的产品、国家3C 认证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0元。 七、购买时间:(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8日18:00)下载招标文件。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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