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及管道清洁框架单位招标公告
2024-03-13
储罐及管道清洁框架单位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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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4-03-13 11:0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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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 储罐及管道清洁框架单位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储罐及管道清洁框架单位招标 ,招标人为 江苏洋井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储罐及管道清洁框架单位招标。 2.2 服务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3 规 模:本项目包含罐区55台储罐及其附属管道、配套设备、库外管道、码头管道等设备清洗。 2.4 最高投标限价:942.215万元(具体详见第五章《控制价清单》)。本项目投标报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895.1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该招标人期望值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最终框架协议各单项价格=第五章《控制价清单》内各单项全费用综合单价*(入围框架投标单位的最低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 2.5 服务周期:1095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储罐及管道清洁框架单位招标,包括但不限于罐区储罐、库内管道、库外管道、码头管道、换热器等设备清洗。每单项任务开始前,招标人从框架单位内随机抽取相应的实施单位并签订合同,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清洗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投标人资质要求:/; 3.4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的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类储罐或管道清洗项目业绩。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没收投标保证金,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工作内容、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2023年7月-2023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6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由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目规定的情形。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4. 评标办法 4.1 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895.10万元)。 4.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序。 具体评分细则: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8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须将银行保函的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采用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形式,必须以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为准,请投标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扫描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且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其它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06 日至 2024年 2 月 23 日。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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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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