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餐公司湛江及海口地区办公室设备、家具搬运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配餐公司湛江及海口地区办公室设备、家具搬运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配餐公司湛江及海口地区办公室设备、家具搬运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配餐服务分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广东省湛江市及海南省海口市的办公室设备、家具搬运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办公设备家具的拆装、打包、搬运等服务。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标段信息 1. 配餐公司湛江及海口地区办公室设备、家具搬运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5435/01 发标日期 2024年03月14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第五章任务大纲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止,采用1+1+1模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且甲方有相应需求,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在广东省湛江市及海南省海口市的办公室设备、家具搬运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办公设备家具的拆装、打包、搬运等服务。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既往业绩(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1个搬运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个完成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材料或与该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服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轻型厢式货车车辆(或类似该车型的厢式运输车辆)不少于3辆。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证件应在检验有效期内,且行驶证所有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协议并同时提供行驶证,行驶证所有人与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名称一致或者行驶证的车辆号牌号码与租赁合同中租赁的车辆号牌号码一致。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3月14日 至 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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