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
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24年榆树林油田计划实施树14、升48区块新井射孔36口井,计划金额人民币198.1万元(不含税),具体施工井数依据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在合同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工作量可以变动。实施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结束。
2.1服务内容及范围:
榆树林油田2024年树14、升48区块新井射孔施工36口井。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3项目实施地点:榆树林油田;
2.4计划投资:人民币198.1万元(不含税);
2.5项目标段划分: 标段一:2024年榆树林油田树14、升48区块新井射孔
2.6技术标准和要求: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应执行下列有关工程质量标准:
序号 |
标 准 编 号 |
标 准 名 称 |
1 |
Q/SY DQ0328-2011 |
《油管输送式射孔技术规程》 |
2 |
Q/SY DQ0314-2011 |
《电缆输送式射孔施工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 |
3 |
Q/SY DQ0315-2011 |
《射孔作业操作规程》
|
技术要求: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须在我油田附近有射孔队伍,保证车辆及设备完好,且能根据我油田生产情况随叫随到(4小时内就位)。
严格执行行业规范与企业标准,以及榆树林油田具体生产要求,及时安全完成下达的射孔工作量,按要求汇报射孔进度,并按要求时间内上交射后资料解释成果。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甲方单位进行整改,甲方整改完成后,乙方才可继续施工。凡是在施工中因违规作业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因技术规程及行业部门要求,设计不合理、现场情况变化等原因,需甲方解决处理的,乙方应提出相关要求,由甲方组织处理。如果甲方未及时处理造成的生产问题,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否则,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2.7资金来源:油田公司投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3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射孔队伍资质,且施工区域包含大庆油田,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并且《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中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射孔队伍资质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
03月
15日
08:00:00至
2024年03月21日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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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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