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高速公路护栏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公告
2024-03-14本招标项目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高速公路护栏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已列入2024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绍兴嵊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招标人为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资格能力,具备公路工程养护二类甲级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5)其他:/。
3.2财务要求:
(1)承诺提供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若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还应额外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其他:/。
3.3业绩要求:第一、二、四标段: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在已通车高速公路上成功完成过一个标段的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施工。
第三标段: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在已通车高速公路上成功完成过一个标段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施工。
第五标段: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在已通车高速公路上成功完成过一个标段的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施工。
业绩证明材料为:①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制件或业主出具的交工证明的其它材料;②合同协议书复制件,上述两者缺一不可,且所附业绩必须为已通车高速公路交安工程,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中都没有体现工程主要工作内容的,还须另附项目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
√(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5)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及1.4.4项规定的情形。
(6)其他: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项规定。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工程专业及等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担任过已通车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4)拟任项目经理投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5)其他: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3.5.2项目技术负责人: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担任过已通车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施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其他:/。
3.5.3安全负责人:
(1)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2)其他:/
3.5.4其他人员要求:/。
3.6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5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5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3-15 至2024-03-20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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