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行大楼冷水机组大修项目公告
2024-03-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总行大楼冷水机组进行大修。
招标内容:为确保总行大楼空调制冷系统正常运行,满足大楼供冷需求,需对4台冷水机组进行大修,对配套的4台冷却泵、4台冷冻泵进行更新;同时,需要对冷冻站室内设备进行隔音、减震等一系列综合处理。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6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7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2.8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9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0 投标人为“开利”品牌冷水机组产品原厂商,或取得原厂商的代理资质(包括经销商资质和售后服务资质等)。
2.11 投标人需具备“开利”品牌冷水机组的销售、维护或维修服务经验,案例要求:(1)至少有1个至少包括4台“开利”品牌冷水机组的案例;(2)至少有1个案例,其中“开利”品牌冷水机组对应的最大制冷量合计不少于3000冷吨。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3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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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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