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信息化系统新建和升级改造项目北京教育大数据平台(三期)招标公告

2024-03-15
项目名称:信息化系统新建和升级改造项目-北京教育大数据平台(三期)

预算金额:575.9974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各采购包

 

 

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应用场景建设项目(一)

 

 

317.625

 

 

 

 

 

 

 

 

 

 

 

见第五章要求

 

在一期建平台、二期汇数据推应用的基础上,一是继续完善北京市教育大数据平台功能,实现教育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和安全交换;二是继续推进大数据应用场景建设;三是推进第三批约60类教育数据资源汇聚和治理;初步建成1+6+N的市教育大数据平台体系,为北京市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和教育决策提供支撑。

 

 

02

 

 

应用场景建设项目(二)

 

 

186.75

 

 

北京教育大数据平台(三期)-应用场景建设项目(二)建设内容包括教育“智脑”-监督管理工作平台建设和教育大数据移动端数据服务系统两部分。

 

 

03

 

 

数据安全管理功能升级

 

 

54.00

 

 

落实教育部关于教育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试点工作要求和北京市智慧教育总体规划方案(2022年-2025年),在一期建平台、二期汇数据推应用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北京市教育大数据平台功能,实现教育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和安全交换。

 

 

04

 

 

软件及安全测试服务

 

 

17.622413

 

 

北京市教育大数据平台是北京市教委整体信息化框架中的基础性支撑平台,面向教育管理、教育决策提供大数据服务。目前教育大数据平台及相关场景建设持续推进,为保障系统安全,启动本项目,对教育大数据平台及相关场景系统进行安全测试。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或服务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01包、02包和03包: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完成全部项目工作;04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出具最终测试报告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01包和02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大型企业不能参与01包和02包的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并应提供本企业承接的服务(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本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还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03包和04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须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3-15 至 2024-03-22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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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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