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辛达煤业有限公司防爆电动巡检车配件项目采购公告

2024-03-15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辛达煤业有限公司防爆电动巡检车配件项目。

1.2采购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辛达煤业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100%,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辛达煤业有限公司防爆电动巡检车配件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辛达煤业有限公司防爆电动巡检车配件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2.2交货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辛达煤业有限公司(采购人指定现场)。

2.3交货期:按甲方要求交货,交货时间为接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到货。

2.4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相应产品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涉及防爆的电气部件,具有防爆合格证;本项目接受代理经销商响应,代理经销商响应的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同类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可现场查询)。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 。

3.3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2024年3月15日18:00至2024年3月20日18:00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4年03月26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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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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