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化炉配套输煤系统改造项目胶带输送机采购招标公告
2024-03-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气化炉配套输煤系统改造项目胶带输送机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气化炉配套输煤系统改造项目胶带输送机采购。 2.2招标范围:气化炉配套输煤系统改造项目胶带输送机供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交货期:45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项目地点:广西•百色市•德保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含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与之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2投标人是货物的生产商、制造商、代理商或贸易商(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或具备等同的质量资格认证书等;代理商、贸易商必须具有制造厂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被代理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备件、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贸易商参加投标。(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业绩要求: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在2021年至今具有至少3家不同单位使用的类似业绩。(提供合法有效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保留关键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信誉要求: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评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和重组状态;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依法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不是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不合格承包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仅允许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较大及以上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承诺本项目不违法分包、不转包。(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3.5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其他要求: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证明材料一并盖章提交。 3.8投标人一旦投标,则视为对本招标公告内容的认可。 4.资格审查方式 4.1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也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2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投标文件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不清晰不完整的、存在虚假的,评标委会员有权否决其投标。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方可被认定为有效投标。 4.3 请投标申请人自行审查本招标公告第3款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必要条件,以免错失商业机会。若因未认真对照审查自身资格条件就付款购买招标文件或参与投标的,后果自负。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4.4 请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认真按照本招标公告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满足每一条款的要求,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4年03月15日至2023年3月22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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