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经办会计服务购买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15项目编号:NXZJ-ZC(2024)-8880031
项目名称: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经办会计服务购买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6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6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不再执行中小企业优惠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不允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以项目授权为主。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系统为准),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截图;(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8)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至 2024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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