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病理分子实验室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3-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FZ-GC-2024-003-1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病理分子实验室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95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5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要求

分项限价(元)

最高限价(元)

保证金(元)

备注

1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病理分子实验室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批

详细服务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5680

69580

600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病理分子实验室改造项目(设计)

63900

服务期限

按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4.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4.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4.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6、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报价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4.8、本项目允许分包和接受联合体投标。

4.9、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1: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注:报价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有原件备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9日 至 2024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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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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