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第三自来水厂絮凝沉淀池钢制大棚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3-192、项目名称:龙陵县第三自来水厂絮凝沉淀池钢制大棚建设工程
3、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建设地点:龙陵县第三自来水厂。
建设规模:第三水厂絮凝沉淀池加盖钢制大棚及装饰装修,本工程为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共1层,层高5米,建筑面积399.2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承包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
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工期:合同签订后不超过3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295685.05元。
5、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拟参与本项目的谈判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②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③谈判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谈判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的谈判申请将被拒绝。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24年03月20日起至2024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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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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