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电子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0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电子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电子化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为采购人提供符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电子化设备采购需求的产品及安装、调试、售后等服务。产品采购需求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 |
规格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1 |
电子显示屏 |
65寸(立式) |
61 |
0.68 |
41.48 |
2 |
电子显示屏 |
50寸 |
8 |
0.6 |
4.8 |
3 |
电子显示屏 |
32寸 |
106 |
0.3 |
31.8 |
4 |
液晶拼接屏 |
107 |
0.6 |
64.2 |
|
5 |
拼接屏视频处理器 |
41 |
0.2 |
8.2 |
|
6 |
电子手写本 |
10 |
0.3 |
3 |
|
7 |
平板电脑 |
100 |
0.23 |
23 |
|
8 |
会议设备 |
2 |
3 |
6 |
|
9 |
办公一体机 |
信创 |
300 |
0.55 |
165 |
10 |
笔记本电脑 |
信创 |
100 |
0.59 |
59 |
11 |
会议平板一体机 |
22 |
2.2 |
48.4 |
|
合计 |
454.88 |
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实施工作。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是三证件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法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5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7日(双休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休息时间除外)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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