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水市聂店河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HBGS-202403SL-004001001)招标公告

2024-03-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水市聂店河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已由广水市水利和湖泊局文件以《关于广水市聂店河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广水建【202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水市水利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广水市水利工程建设办公室,(登录后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水市聂店河
建设规模:聂店河小流域面积40.36km2,水土流失面积16.41km2,拟治理面积 14.13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13km2,其中坡耕地配置坡改土梯10.40hm2,蓄水池2口,排水沟1.5km,截水沟5.59km,背沟2.08km,跌水0.16km,沉沙池21口,过路涵管0.09km,塘堰整治10口,河沟治理0.4km,作业道路3.37km。植物防护措施配置水保林14.79hm2,经果林41.35hm2,封禁治理1356.86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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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18
合同估算价:426.05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信誉业绩良好;(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无不良信用记录;(4)近 5 年承接过 1 项280万元及以上水土保持治理工程业绩(必须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6)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7)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以提供的 2020 、2021、2022年度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8)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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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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