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石鼓区角山镇排渍站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4-03-21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衡阳市石鼓区角山镇排渍站项目(EPC)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石鼓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石发改审[2022]115号,项目业主为衡阳市石鼓区农村旅游投资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排渍站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218.6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2420.7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补助资金、企业自筹及其他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衡阳市石鼓区角山镇排渍站项目(EPC);
1.2.2 建设地点:石鼓区角山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
(1)新建一处排渍站,主要包括:进水箱涵、泵房、管理房、配电房、进水口、φ1000、出水流道长11.0m、进场道路长24.0m、厂区等泵站装机容量465kw,抽排流量为3.87m3/s。(2)堤防加高培后1.5km。(3)河道衬砌600m。(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文件)
1.3 工期要求:210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
1.5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1.6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 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1.7标段划分:项目为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本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由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 年 3 月 21日起(登录后查看)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年4 月 16 日 10 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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