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武县工业园区“标准地”改革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20
项目名称:长武县工业园区“标准地”改革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武县工业园区“标准地”改革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长武县工业园区“标准地”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80,000.00 3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工业园区“标准地”改革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工业园区“标准地”改革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人拟派遣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职业资格证书;3、投标人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申请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业绩证明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招标前一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6、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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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