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韩城市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韩城市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韩城市-2024-00014、XHLJZC-WN2024-015

项目名称:韩城市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韩城市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韩城市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韩城市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技术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韩城市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韩城市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技术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韩城市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韩城市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技术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4)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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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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