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工建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钢结构项目钢构件供应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4-03-21招标编号: cscec2024031800001206019
报名截止: 2024-03-25 15:00:00
一、招标概况
1.招标方:中建三局二公司华中区域供应链中心
2.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屋盖结构,总用地面积约136030㎡,总建筑面积51204.14㎡,4.132 亿,
大型,地上主要为厂房、办公楼、中控楼、化验楼、食堂、综合泵房、飞灰及危废暂存车间、浓液蒸发处理车间设施等;
3.建筑结构形式:砼框架结构+钢框架结构。
4.形象进度:主厂房桩基完成100%,主厂房土方完成90%。
5.地理位置: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天仙镇银罗村。
6.周边环境:
7.招标范围:
分供方采购内容 |
钢构件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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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购方式 |
物资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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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
2024年5月1日~2025年1月30日,总工期:27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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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供方单位个数需求 |
1 |
预计分供方进场时间 |
2024年5月1日 |
项目级别 |
C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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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品牌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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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同等级品牌在报名资料中追加,招标方考察技术标准是否满足施工需求。 |
8.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9.付款方式:(1)方案一:工程款支付需同时满足“四项支付条件”,在收到建设单位相应付款后,在30个工作日之内,按每月甲方审核确认的已进场钢构件结算金额的75 %支付;钢构件供应完成且验收合格,完工结算经甲方项目部初审完毕,将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移交甲方终审后,甲方在60个工作日之内按初审结算金额 85%向分供方付进度款。甲方终审完毕,办理完结算手续后,结算正式生效,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付款至结算价款(以甲方最终审核金额为准)的95%。甲方预留最终结算价款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选择非货币形式(包括且不限于银行承兑、商业汇票、实物抵债等)向乙方付款。保修期满后,若无质量扣款事项且乙方尽到保修义务的,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尾款。
方案二:无预付款,(三局严选支付)按照“T+7”模式,即单批次货物在“三局严选”商城完成结算,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开具并上传符合要求且与“支付单”金额一致的增值税发票,经平台审核, 7 个工作日(含)付至单批次货物结算额的97%。甲方预留分包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若无质量扣款事项且乙方尽到保修义务的,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尾款。具体付款流程以“三局严选”平台结算流程为准。结算额为实际货款,支付单金额=货款(含税)+银行融资费(含税)+金融通服务费(含税),乙方开票票面额度应等于支付单金额。单价按中标价格下调 个点。(若采用此方案具体下浮点数由双方共同确认)。
四项支付条件包括:
(1)乙方无拖欠工人工资情形,出具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经承包人审核确认,承包人代发工资的,完成农民工工资代发审批流程;
(2)业主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向甲方足额支付了总承包工程款;
(3)乙方申请支付工程款依据的工程结算书已经由甲方最终有效确认,付款期限已经届满;
(4)乙方已向甲方提供了足额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甲方已完成发票认证;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方有投标资格:
1.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如与中建三局各单位曾合作,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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