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县棉麻公司静商供销菜市场招标公告
2024-03-212.1 | 项目概况:静商供销菜市场,建设规模为13000平方米,拟建静商供销菜市场,项目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主体2层,局部3层。建筑结构采用钢结构,总投资额80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津徳路67号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静商供销菜市场外网工程,招标范围:照明、强电、给排水、道路、 铺装及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总投资额475.0804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4月20日 至 2024年06月19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项目经理兼任,出具任命书;(3)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具备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且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单位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1日 至 2024年03月27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7日16时0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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