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甘肃铁塔(临夏、甘南、平凉)塔桅维护服务过渡期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3-22

 

2024年甘肃铁塔(临夏、甘南、平凉)塔桅维护服务过渡期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4年甘肃铁塔(临夏、甘南、平凉)塔桅维护服务过渡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TT202406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1.5项目预算:136.25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中选人

备选人

预算金额
(万元,不含税)

实施区域

标段1

临夏

1

1

65

临夏州全部区域
总体份额管控方式,不限定实施区域

标段2

平凉

1

1

35

平凉市全部区域
总体份额管控方式,不限定实施区域

标段3

 

 

 

 

 

本次采购不限投不限中。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每标段 1 家,中选份额100%。

□ / 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10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预算:136.52万元(含税)。

2.2采购范围及内容:西各种塔类(含塔房一体化)搬迁、增建铁塔爬梯、铁塔除锈补锌、连接构件整治、铁塔垂直度调相、增加支臂抱杆、荷载等量替换、支撑加固、拉线加固等整治、改造或维修、塔基二次浇筑等。

2.3服务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2.4工期:收到甲方委托之后,3天之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场开工,进场后7天之内施工完毕。

2.5保修期及质保期:终验后12个月。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或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上限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参选人须具备以下有效资质之一:

(1)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换发的相应等级资质;

(2)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3.4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参选人须提供:

(1)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A);

(2)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B);

(3)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岗位类别代码C);

(4)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之一)。

注:项目负责人(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须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不同标段不得重复。

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和2023年6月1日起任意连续三个月能体现人员姓名的由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保征收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电子件或扫描件。

3.6参选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全国累计100万元(含)以上同类项目业绩。

(1)业绩时间: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累计金额为准。

(3)同类项目定义:塔桅维护服务。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关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首页、服务内容、实施地点、金额、签字页)的扫描件,同时附对应的所有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及每笔订单或结算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

3.7参选人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和2023年6月1日起任意连续三个月能体现人员姓名的由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保征收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电子件或扫描件。不同标段参选标段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

3.8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7)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之内、在全国或甘肃省范围内禁止参加同类项目采购活动的;

(11)不同参选人的应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有违法转包、分包情形的;

(13)有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情形的。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3日00时00分至2024年3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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