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4年大庆钻探工程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液压设备维修(包括液压拆装架、欠平衡液压设备、气密封及附属设备)。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但最高不能超过项目计划总金额;
2.2 招标范围:大庆钻探工程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液压设备维修。计划金额壹佰贰拾万元(1200000.00元)人民币(含税13%),实际金额由设备使用单位按需求最终确定。
2.3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24年12月10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20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2.7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原件影印件,认证范围须包含“液压系统配件”字样相关内容,发证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3.4、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具备固定厂房:主维修厂房通体面积(单层、中间无隔断整体面积)不少于500㎡(由投标方提供厂房平面图并附文字介绍说明;介绍内容需包括面积、宽度、长度,介绍不全或未介绍,视为无效做否决处理),只计算一个主维修厂房面积,评委现场核算;
3.5、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备设施:维修厂房内须至少具备普通车床1台、数控车床1台,需提供设备清单及设备照片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设备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如果投标人为大庆油田内部企业的,且无购置发票原件需提供大庆油田所属二级单位确认的设备设施使用证明,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3.6、投标人至少应配备:员工5人以上、1名“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含5人、5人中包括以上一个工种),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原件扫描件(证明原件须有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
3.7、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3.8、投标人失信分: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03月22日18:00:00至2024年03月29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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