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中原油田试井车20202402001试井机招标公告

2024-03-22

1.本招标项目 中原油田试井车20202402001试井机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试井机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试井机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3)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4)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厂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健康认证体系认证证明资料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方提供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02月29日期间标的物或同类产品业绩。提供销售合同(订单)以及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1.5 其他要求。

(1)厂家需出具书面承诺,在合同签订完3个月内完成生产,做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车辆交付时,提供有效的国家颁布车辆公告及免征车辆购置税证明、3C认证、环保公告。(3)投标产品不低于国六B标准,满足当地车辆落户条件,做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4)投标商须出具书面承诺,完全满足在技术规格书要求,不得有负偏差。需要注明关键部件(包含不限于发动机、底盘、绞车、液压系统)品牌、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3月22日23时0分 至 2024年3月27日23时0分 ,(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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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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